【芝麻糊】大灣區難行《普通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希望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下,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約定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指措施如果成功落實,對香港法律界和商界是喜訊,會吸引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
此說無疑非常正確,但係也冒險而相當大膽。因為香港的《普通法》,是殖民地留下的《普通法》,亦即整套是英式《普通法》。英式的《普通法》,則必定有各種完整配套,包括最高法院要有洋人由於文明國家《普通法》社會,越境做非常任法官。
若洋人大法官,竟然可以耀武揚威,管轄到石岐、江門、佛山,甚至廣州東莞的法治,以十三億中國人民的心智程度,絕對未能接受。
不管這樣可以吸引更多外資來大灣區,但當前的形勢,民族主權高於一切。何況大灣區的廣東基層,至少看《大俠霍元甲》等香港愛國電視片集長大,對於霍元甲、陳真等民族英雄人物反英抗洋,十分嚮往。要洋人戴頂假髮、穿倫敦法官黑袍,騎在大灣區中國人民的頭上,虎門銷煙記憶不遠,絕對是一種屈辱。
看來鄭若驊要花一點時間,率領香港法官團隊,巡迴大灣區,戴口罩講座宣傳,說服大灣區人民:實行《普通法》,並非要侮辱包括林則徐在內的先烈,而是更好地引入外資,大家迎接財神。只要宣傳得力,跟着又有錢到,方可以水到渠成。做事要一步步慢慢來。
陶傑
芝麻糊

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