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違法被告九成入罪

最近一個月,不止一宗涉及社運期間的街頭衝擊案審訊,被告獲判無罪,而且原因都與警員口供被法官質疑不可信有關。不過,有跟進這些審訊的知情人士提醒,看問題不要看表面,見到有幾個人脫罪,就以為以身試法風險不高。 

  銜頭衝擊被告脫罪的個案,較矚目一宗是早前有人被告暴動罪,辯方質疑警員對現場救護車的描述不一致,最後法官認為證人無法清楚證明被告涉案身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判無罪釋放。

質疑警員不可信是慣技

  除了這宗案件,其後包括有區議員被告襲警等的個案,警員都因為口供被質疑,被法官指為不可信或不可靠,最後被告獲判無罪。這些判決之後也惹起爭議,質疑法官的決定,要求當局上訴等。

  先不說法官是否有傾向性,知情人士認為,打這類涉及襲擊或混亂場合的案件,其中一個常用慣技就是證人的口供是否可信。這樣打官司的邏輯好簡單,就是當時真係有發生違法,但你點肯定係我當事人呢?對普通人來說,要在這種狀況下記憶事發過程,又要經得起律師盤問,難度非常高,很多電影中律師都是靠這招為有錢打官司的富家子弟脫身。

 

  就算是受過訓練的警員,律師要問很多現場細節,其實都答得清楚;不過,香港法律採無罪推定,有寧縱無枉的傾向,舉證作供雖然難,但控方都要滿足要求,故此,質疑證人不可信就成為打街暴案件最好用的手法,有幾宗案件都成功推翻。

  每逢有檢控失敗的案件,媒體都會注重,部分更突出警員不可信的評語。不過,知情人士直言分析事情不能只看感覺,因為感覺可能受背後的安排影響。如果根據數字,社運引發的檢控,現今入罪率其實接近九成,一旦出事,被告罪成機會絕對不低。

「斷正」認罪坐監無人知

  為甚麼脫身個案的感覺與實際有這樣出入呢?關鍵在於律師的策略,用已審判的案件計,當中不少個案是「斷正」,即是證據非常明確,譬如有錄影為證,根本無得拗。遇上這些案件,律師就會建議被告認罪。由於審訊過程沒有甚麼內容,更加沒有警員不可信的煽情標題,往往不為外界注意,正是坐了監都無人知。

  扣除了俯首認罪的個案,拒認上庭的案件,現今大約是六四比,所以就算律師認為有得打,被人告入罪的風險仍然不低。

  知情人士說,有些人識得法律,自己不會犯,但就鼓動他人去做,他們的說法是否可信,不能只看一面之辭,也不能只看個別例子。留意的是,自從《國安法》出台後,挑戰法紀的人數大減,警方應對力量相對增強,出來犯法博警察證據不足的風險已大大提高,見人宣揚大肆脫罪的個案,最好還是自己想清想楚,不要一時衝動,變成日後追悔。

齊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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