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鋼盔你就儍

  《港區國安法》實施,成為本地一條重要法例。由於法例以全國性法律頒布在港實施的方式推行,如何做到依循規矩,就不能掉以輕心,特別是過去一段時間,本地出現不少爭議性的做法或言論,新例是有針對性訂立,旨在打擊這些行為,各方都有必要作出適當檢視,以防墮入法網。

  書商送檢免冒險

  據報道,近日有書商把通識科的課本自動送檢,以確保內容符合《國安法》,送檢教課書有部分內容亦被刪走,譬如有關三權分立、公民抗民等題材。事件自然引起教育界關注,要求當局澄清,又質疑做法有違通識教育多元思考的性質。

  對於通識課應該怎樣教,近年有不少爭議。有教界人士以學術自由作為理由,反對設立太多規範,但也有教育界人士認為中小學是基礎教育,不應漫無目的過分自由,否則變成游談無根,有害無利。亦有指現時的通識變成時事討論,與原先着重教導多元基礎知識的想法不同。

  要說通識科怎樣教,爭論可能還要再拖三幾年,但送檢與否則是當前要做的決定。從書商角度,教科書的內容不能出錯,否則誤人子弟,責任重大。至於何謂不能出錯,一個很重要的基本原則,就是要合法。以公民抗命為例,若然是在大學法律系,可以從法理或哲學層面探討其價值,但若在中小學層面,要麼是少作討論,要麼就要以否定為主,因為基礎教育的主流,應該是教人守法,尊重法治,而不是以挑戰法治為主。

  過去,類似的爭論持續,大家仍然可以慢條斯理去看待,然而,自七月一日新法例實施,凡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都有可能跌入管制範圍。以前討論《廿三條》立法,會以行動作為訂罪標準,但因應近年港獨等思潮湧現,《國安法》範圍明顯寬廣,所以如果沒有尋求足夠的法律保障,就等如是自己暴露在風險之下。

  學生代表急請辭

  同樣情況近日屢見不鮮,像港台把離港的羅冠聰言論下架。還有新近發生在港大學生會登報事件上。事緣上星期學生會在報紙登了頭版廣告,題為「致香港人:願我們以生命回報自由」,很多人驟眼一看,都會問當中的內容,有沒有可能違反《國安法》呢?這樣的問題若果問律師,相信不是個個都敢答,因為新法實施一個多月,未有判決案例,輕舉妄動有可能變成以身試法。

  在廣告見報後,有引述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的消息,指有兩名文化聯會評論員的成員因為不認同做法請辭,理由是擔心通過撥款登廣告有法律風險。有網民因此質疑兩人的做法是不捍衞自由民主。

  事後有指,兩人曾在投票時提出反對,主要不是他們親政府,而是擔心有逮捕風險。看來,兩人辭職是見阻止無效,有反對紀律還不夠,最終決定請辭劃清界綫,以免日後出事上身,做法等如像幾個泛民元老在法例通過前宣告淡出政壇或反覆接受外媒訪問,表明反對港獨,是「戴頭盔」自我保護的方法。

  激進人物不亂講

  環顧全球,幾乎所有國家都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就算在西方民主國家,這些法例都訂得很森嚴,一旦跌入法網往往就無情講。正因為這個原因,很多過去經常批評政府,甚至羅織罪名的激進人士,都紛紛採取自我保護措施,部分甚至索性潛逃外國。近日,有激進路綫的頭面人物被警方以新例拘查,雖然當事人大把錢財資源打官司對抗,但言論表現都一直非常小心,說明在今日的環境下,連精人都不敢胡亂出口,像書商或者有名有姓的市民,若然還不懂替自己「戴頭盔」,是不是天真得有點儍呢?

齊秀峰

架勢堂




《港區國安法》實施,成為本地一條重要法例。資料圖片
《港區國安法》實施,成為本地一條重要法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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