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垃圾徵費疑問 預早部署應變機制

拖拉十多年的「垃圾徵費」終於上馬,減廢是本港燃眉之急,的確不容再拖,但面對實施日期逼近眉睫,尚未解決的問題卻有一大堆,各界都在憂心忡忡,加強宣傳講解刻不容緩,否則隨時引發全港大混亂。

垃圾徵費於4月1日實施後,市民將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政府計劃首半年向「三無」大廈及公屋住戶,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袋,在適應期內會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讓公眾逐步習慣。

根據政府說法,環保署去年8月起已到各大屋苑、「綠在區區」回收點進行宣傳教育市民,又先後推出8份「良好作業指引」,供不同界別參考,為實施徵費做準備。

然而,連月來卻聽到一大堆聲音,詬病政府宣傳不足,來自居民、清潔工人及大廈法團的各種疑問不斷湧現。有人問:當住戶使用非指定膠袋,法團和管理公司沒執法權力,可向哪個部門求助?如清潔工見到垃圾袋割破跌出廢物,應否處理,或由誰「孭飛」?若以指定大膠袋盛載市民用普通膠袋裝好的垃圾,一次過棄置,又是否違規?更重要的是,法團及管理公司均認為監察違規者有難度,加裝CCTV會令開支大增,而牽涉私隱又恐影響與業戶的關係。凡此種種,現行指引都沒有清晰指示。

此外,指引雖指,物管公司不應要求外判清潔商以「全包」形式負責所有垃圾徵費開支,但沒指明有否罰則,聞說不少物管公司已準備以此形式執行,變相由全體住戶來承擔違規者的垃圾費用。據物監局調查,目前僅得一成物管公司與持份者就垃圾收費模式等細節達成共識,4月1日前能否做好準備,實屬未知之數。

餐飲業界的指引,亦被指未有提及街邊食肆違規垃圾的權責問題,即使地舖食肆亦因業權分散,難以劃出公用垃圾收集點及釐清責任誰屬。此外,三無大廈及鄉郊地區,亦無專責人員,難以確保不會有人違規棄置垃圾。

另外,有病人組織反映,復康者每月需要用百多二百個垃圾袋,以棄置醫療消耗品,可能涉及很大開支,但基於污染者自付原則,當局難以核實使用垃圾袋者的身份,無法向特定群組提供豁免。

在各種問題下,可能會有市民利用漏洞逃避徵費,將垃圾棄置到後樓梯、郊野公園、購買「假膠袋」替代,淘寶甚至已有「模擬指定垃圾袋」販售。若要前線人員「捐窿捐罅」執法,涉及人手及公帑龐大。

今次垃圾徵費是全港性政策,幾乎可以預視當局難有足夠人手,全面跟進違規情況。私樓亦勢要增加額外資源處理,成本料將轉嫁業主,屆時住戶與法團及管理處必屢起爭執。環保署切勿低估實際執行難度,要預早部署應變機制。

垃圾徵費是減廢「火車頭」,胡亂衝前會打亂往後計劃。政府必須協助物管界盡快解決問題,釐清公眾疑問,給予前線人員更多支援;並應考慮跨部門協作,統籌區議會及關愛隊,與法團及居民舉辦工作坊,或招募減廢專員,加強教育宣傳減廢知識,讓公眾了解具體執行細節,知所配合。與此同時,要建立舉報制度,透過專線蒐集情報,進行監察;並設立特別執勤隊,賦予執法權力,作突擊巡查及檢控。

但要認清,徵費只是減廢其中一種手段,源頭減廢才是根本。環境局目前只集中進行垃圾徵費,而非垃圾分類,仍未訂立各階段減廢措施時間表及相關指標,無助大幅減少垃圾。因此,在徵費的同時,也要做好垃圾分類配套,以「綠在紅磡」回收物淪陷事件為鑑,在全港增開回收點,及延長開放時間,才能配合收費政策,相得益彰。

在正式實施垃圾徵費後,當局也要定期公布各項數據,如用袋率、回收率、減廢率、非法棄置率,讓市民了解成效加以改善;並訂立各種短、中、長期績效指標,才能驅動公眾積極實踐減廢及提高回收率,轉廢為材,推動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創造經濟效益。

現時離徵費實施不足3個月,許多市民正「趕尾班車」,棄置大型廢物,農曆新年「大掃除」肯定會是一大挑戰。政府應把握時間,加強解說,掃除所有障礙,積極完善減廢配套措施,多管齊下推動減廢發展。

蔡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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