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研管太陽擋 市民須自律

  環球新冠肺炎疫情不知何時了,獃在香港兩年的市民,對戶外活動需求有增無減,人潮逼爆郊野、公園、沙灘和其他公共空間。本報今天報道,由於沙灘只禁止豎立帳篷露營,市民就架起太陽擋,由於在法律定義上不算是帳篷,當局未有採取行動,令這種「變相露營」大行其道。由今夏至入冬,部份沙灘都紛紛出現「太陽擋陣」。對於這種新狀況,當局須加關注,先做好抗疫措施,再研究長遠如何規管。
  太陽擋現象,不單止在沙灘上出現,西九龍文化區開放草地上、部份海濱長廊地段,以至將軍澳單車館外的空地等,每逢假日都見到不少市民架起類似營幕的太陽擋,閒坐營內休息或嬉戲,一家大小,樂也融融,未見當局採取任何行動。當局的取態是考慮到市民的需要,但若情況失控,當局就要設法管理,尤其疫情未消失,過多人近距離聚集,有機會違反限聚令,當局應派人員向市民解說,須保持起碼一點五米的社交距離。
  市民在戶外消閒,必須抱着自律心態,不要過份佔用公共的文娛康體場所,並遵守防疫法例的要求,玩樂之時,不要增加爆疫風險。當局亦要保持公共場所的原定用途,不讓太陽擋過份佔用,以符合其他市民的需要。規限太陽擋使用的地方,大有必要,同時,須展開研究,是否修改法例,限制太陽擋的搭建範圍。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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