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壓縮繁瑣程序 加快建設都會區

  在中央政府大力推動中港融合之下,香港未來的發展規劃亦出現新轉向。特首林鄭月娥在其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以二十年時間,發展新界北,並命名為「北部都會區」,將與現在南面的「維港都會區」互相輝映。這個宏大規劃,是繼她提出在西部發展「明日大嶼」之後,另一個重大發展舉措,完成之後,將可以達至多個目標,包括覓地建屋、推動創新科技、連繫中港,以及生態旅遊等,值得支持,但需時太長,政府必須仔細設計,謀求加快實現。
  本港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推動大型的規劃發展,由顧問研究、各部門設計、收地賠償、城規會審批、環境評估、立法會審議和撥款,以至大大小小的施工合約招標,須按部就班,也在在需時,加上過程中或面對不同挑戰,例如公眾向城規會提出反對、環保團體不滿環評報告,以及立法會議員的質詢等,每一個步驟都容易出現爭議,甚至有人提出法律挑戰,均會造成拖延。
  政府內部亦知悉「北部都會區」如要在約二十年竣工,按現有程序,或存在風險,故有消息傳出,若開發地帶涉及濕地及相關緩衝區,當局將研究是否可放寬及精簡程序、評估生態影響、提高發展地積比等。除此以外,政府也要檢視各部門的執行力,是否可以在維持質素下,加以壓縮,同時加強與地區居民、土地業權人、環保團體等持份者溝通,以減少爭議,甚至在完善選舉制度下,與議會加強合作,爭取行快一步多一步,早日落實大型發展的規劃,才能加快解決各種民生問題。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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