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消費券成肥肉 慎防奸商掠水

  首批「電子消費券」由八月一日起派到市民的手中,旋即掀起消費熱潮,當大家開心地使用二千元消費券,吃喝購物之際,竟有無良商店上下其手,魚目混珠,從中掠水。消費者委員會連日來揭穿這些奸商涉嫌欺騙消費者的招數,執法部門要適時出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首批「電子消費券」發放逾一個星期,截至上周五,消委會一共收到一百零二宗投訴,五花八門,當中商店提供的「早鳥」優惠、禮券,卻未能「拍卡」交易,亦有投訴商品坐地起價,還有一名投訴人在百貨公司用電子消費券購物,使用電子消費券付款,卻未能享用該公司列出的優惠,申請退款,百貨公司亦拒絕退回電子消費券戶口,只給予公司的現金券取代。
  早前亦有安裝八達通的商店收取交易手續費,遭八達通公司指違反合約,要求收回八達通機,種種事例,反映部份商店垂涎首期總值一百多億元的電子消費券購買力,挖盡心思,設圈套吸水。市民使用電子消費券時,切記先看清楚各種各樣的優惠推廣條款,付款後保留單據,如遇上懷疑受騙,或不公平對待,應主動向消委會舉報,尋求協助,討回公道。各執法部門也要行動起來,針對可疑黑店,主動放蛇,把無良商人繩之於法,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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