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城巴14歲少年與同學爭執座位插刀片 涉兩罪被捕

更新時間:15:22 2026-05-29 HKT
發佈時間:13:43 2026-05-29 HKT

前日(27日)一部37A線城巴的上層座位罅隙發現一把鎅刀,鎅刀的刀片已被推出豎在座位上,被乘客發現報警求助,事件中幸未有人因此受傷。警方接報後翻查閉路電視,鎖定一名少年乘客,他在車上與同學發生爭執,一度亮出鎅刀指向同學,隨後將鎅刀插在座位隙罅便離開。警方經調查後,昨拘捕該名14歲少年,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傷人」。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案件主管李昕翰督察講述案情時表示,5月27日下午時分,一名男乘客報案,指其坐的巴士座位右邊罅隙發現一把鎅刀,而當時鎅刀的刀片已被推出。報案人幸及時發現,身體没有受到傷害。人員接報到場,於巴士上檢獲一把全長約13厘米的鎅刀,該鎅刀約有1厘米長的刀片被推出。

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後,隨即翻查案發巴士內的閉路電視片段。成功鎖定疑犯為一名少年,懷疑與案件有關。經進一步翻查閉路電視,發現少年在港島南區上車之後,一直坐在巴士上層後排位置,乘坐巴士途中,少年因瑣碎事與同學爭吵,因而取出鎅刀指向同學,其後少年於灣仔區落車後,報案人上車坐在同一位置,並發現一把銀色鎅刀。期間並沒有其他人接近該座位。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經深入調查,昨(28日)下午於香港仔區,以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傷人罪,拘捕一名懷疑與案有關的14歲少年,昨晚已獲准保釋至6月下旬。該少年犯案動機仍在調查中。初步調查顯示,案件為個別單一事件,亦無涉及其他團伙組織。

警方呼籲任何人,作為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都應該尊重其他使用者的權利。若有關行為對其他人做成實際身體傷害,情況可以非常嚴重,亦干犯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傷人罪,最高可以被判監禁三年。

翻查資料, 上周六(5月23日)晚上8時許,一名43歲姓劉女子於中環花園道登上一輛15C單層城巴前往中環碼頭,當時她坐在最後排右邊靠窗的位置,其間發現其後腰感到刺痛,於是轉身查看,赫見一支5厘米長的縫紉針,乘客事後獲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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