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城巴14岁少年与同学争执座位插刀片 涉两罪被捕
发布时间:13:43 2026-05-29 HKT
前日(27日)一部37A线城巴的上层座位罅隙发现一把鎅刀,鎅刀的刀片已被推出竖在座位上,被乘客发现报警求助,事件中幸未有人因此受伤。警方接报后翻查闭路电视,锁定一名少年乘客,他在车上与同学发生争执,一度亮出鎅刀指向同学,随后将鎅刀插在座位隙罅便离开。警方经调查后,昨拘捕该名14岁少年,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及「企图伤人」。
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案件主管李昕翰督察讲述案情时表示,5月27日下午时分,一名男乘客报案,指其坐的巴士座位右边罅隙发现一把鎅刀,而当时鎅刀的刀片已被推出。报案人幸及时发现,身体没有受到伤害。人员接报到场,于巴士上检获一把全长约13厘米的鎅刀,该鎅刀约有1厘米长的刀片被推出。
湾仔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后,随即翻查案发巴士内的闭路电视片段。成功锁定疑犯为一名少年,怀疑与案件有关。经进一步翻查闭路电视,发现少年在港岛南区上车之后,一直坐在巴士上层后排位置,乘坐巴士途中,少年因琐碎事与同学争吵,因而取出鎅刀指向同学,其后少年于湾仔区落车后,报案人上车坐在同一位置,并发现一把银色鎅刀。期间并没有其他人接近该座位。
湾仔警区重案组第一队经深入调查,昨(28日)下午于香港仔区,以管有攻击性武器及企图伤人罪,拘捕一名怀疑与案有关的14岁少年,昨晚已获准保释至6月下旬。该少年犯案动机仍在调查中。初步调查显示,案件为个别单一事件,亦无涉及其他团伙组织。
警方呼吁任何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都应该尊重其他使用者的权利。若有关行为对其他人做成实际身体伤害,情况可以非常严重,亦干犯香港法例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9条伤人罪,最高可以被判监禁三年。
翻查资料, 上周六(5月23日)晚上8时许,一名43岁姓刘女子于中环花园道登上一辆15C单层城巴前往中环码头,当时她坐在最后排右边靠窗的位置,其间发现其后腰感到刺痛,于是转身查看,赫见一支5厘米长的缝纫针,乘客事后获送院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