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小紅書公然有人偽造住址證明 專向北上定居高才通及港漂服務

更新時間:07:00 2026-05-10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6-05-10 HKT

 為節省生活開支,一些高才通人士、「港漂」學生及港人選擇北上定居,然而在港求職或申請部份政府服務時,內地住址未必獲接納為有效證明,部分人覷見商機,將住址和信箱出租,代收來自銀行等的重要信件,甚至提供「水電煤」單據供客人自行修改姓名,協助偽造住址證明。有大律師表示,若有關行為帶有欺騙目的,本質上屬於欺詐,不論使用相關資料進行申報的租用者,或是提供地址的出租者,均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行,提醒市民切勿為了繩頭小利出租住址或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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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是私人住宅,商務、政府和私人信件均可用,可以作為香港地址證明哦!」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出現不少宣稱提供「香港私人信箱」、「代收信件」的帖文,發帖者自稱擁有香港住宅地址,提供私人郵箱租借服務,可代收包裹及信件,收費大多以月租計算,「適用人群包括赴港高才通申請者、港漂學生、來港辦事需地址證明人群等」。

記者向其中一名聲稱可代收銀行卡、電話卡等信件的出租者了解,對方稱出租的沙田地址為家人居住的單位,收費便宜,「先收60(元)(人民幣,下同)地址費給地址,後續到件大陸郵寄收100(元)」,另外亦可作為地址證明,「有水、電、燃氣單據提供,各按200(元)一份,名字的房東的,需要改自己名字的話自己P(改圖)的。」

記者詢問改圖作為地址證明會否有違法風險,對方表示其他客戶都是自行改圖,從未有人因此涉嫌違法被檢控,「我們在住,給你提供這個,也不會沒事追究你們。」

曾有一名來港讀碩士內地女子,為丈夫女兒申請受養人進入許可時,提交虛假水電費帳單作住址證明,被入境處拘捕。資料圖片
曾有一名來港讀碩士內地女子,為丈夫女兒申請受養人進入許可時,提交虛假水電費帳單作住址證明,被入境處拘捕。資料圖片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租用者利用並非自己的地址申請各類權利或服務,本質上屬於欺詐,當申請人使用不屬於自己的郵箱地址進行申請,意圖令相關機構相信其在香港有實質聯繫,從而獲得原本不具備資格擁有的服務或權利時,便已構成犯罪。

陸偉雄續指,出租者與租用者之間存在「串謀」行為,雙方均需承擔法律責任,根據香港法例,「串謀詐騙」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此外,若過程中涉及提交偽造的證明文件,亦可能被檢控「使用虛假文書」罪。

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切勿為了繩頭小利出租住址或信箱。資料圖片
大律師陸偉雄提醒市民,切勿為了繩頭小利出租住址或信箱。資料圖片

出租地址或信箱其實存在不少風險,陸偉雄提醒,若信箱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非法用途,業主極大機會受到牽連,另若租用者存心借款不還,並提交有關地址證明以取得貸款,即使業主並非借款人,日後仍可能面臨追債者的滋擾,呼籲市民不要為了微薄的出租利潤鋌而走險。

至於市民為了「幫朋友」或「不收錢」借出私人信箱,陸大狀強調,有否涉及金錢交易並非定罪的唯一考量,他以申報學校為例,若家長並非居住於該區校網,卻借用他人地址報讀學校,在法律上同屬欺詐,「有否收錢、收多少,只是影響罪責輕重的因素,而不是代表可以免除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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