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跨境生活成風 議員促政府與時並進 檢視各項服務住址證明要求

更新時間:07:01 2026-05-10 HKT
發佈時間:07:01 2026-05-10 HKT

近年隨著大灣區融合加速,不少「港漂」及本地市民選擇跨區生活,由於他們仍需香港地址以處理日常通訊、求職或申請部份政府服務,因而衍生出租香港地址及信箱的「灰色」服務。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在「一小時生活圈」的環境下,政府或需與時並進,檢視各項服務對住址證明的行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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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目前選民登記已接受內地地址作登記,但其他服務對內地住址的接納程度不一,私人企業求職時,是否接受內地住址亦視乎個別公司要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在「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以及鼓勵大灣區人員往來的背景下,可檢視各項服務對住址證明的要求,避免因行政規定造成市民不便。

近年隨著大灣區融合加速,不少「港漂」及本地市民選擇跨區生活。資料圖片
近年隨著大灣區融合加速,不少「港漂」及本地市民選擇跨區生活。資料圖片

她指出,現時不少港人在內地居住、在港工作,若部分服務不設居住限制,可考慮與時並進放寬限制,尤其對於在內地安老的長者,既然政府鼓勵長者北上安老,若他們在港已無住處,卻因缺乏住址證明而無法申請部份福利或服務,更需考慮為他們放寬提供在港住址的限制。

葛補充,政府正推動「智方便」(iAM Smart)等科技應用,務求做到「一網通辦」,電子化無疑是未來趨勢,透過科技便利跨區人士,不過任何放寬都非「一刀切」,必需按個別服務目的檢視是否合理,若服務旨在提供給在港居民或需核實居住身分,要求提供住址證明實屬合理。

對於市民出租自家地址或信箱予他人收信、甚至作為住址證明的情況,葛珮帆提醒,填寫他人住址進行申報,相關行為存在法律責任與安全隱患,而將信箱出租的市民,此舉等同將自己及家人置於風險之中,若租用地址者利用該地址用作任何違法用途,或向財務公司借貸後失蹤,屆時受害的將是出租地址的屋主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