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同行兒童背囊偷運香煙 落馬洲37歲抵港女囚6星期
更新時間:19:10 2026-02-13 HKT
發佈時間:19:10 2026-02-13 HKT
發佈時間:19:10 2026-02-13 HKT
海關人員於2月5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37歲抵港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在其身上及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內檢獲2400支未完稅香煙,共約值9800元,應課稅值約7900元。
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她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2月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星期,以及罰款4000元。
收藏未完稅煙的兒童背囊。海關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涉案未完稅香煙共約值9800元,應課稅值約7900元。海關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