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門貨櫃箱檢58箱煙花市值100萬元 37歲本地男落網

更新時間:15:09 2026-01-27 HKT
發佈時間:15:09 2026-01-27 HKT

臨近農曆新年,本港不少地區均有非法放煙花活動,警方經情報收集後,於昨日(26日)掩至屯門突擊搜查一貨櫃箱,檢獲58箱煙花,總重約800公斤,市值約100萬港元。行動中拘捕一名37歲涉案男子,警方相信已成功阻截大批煙花流入市面。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並檢獲58箱煙花,總重約800公斤,市值約100萬港元。劉漢權攝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並檢獲58箱煙花,總重約800公斤,市值約100萬港元。劉漢權攝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2隊高級督察郭文煒講述案情時表示,鑑於每年新年前都有非法煙花交易活動,警方致力透過情報主導行動打擊煙花炮竹相關罪行,並在煙花流入市面前予以截獲,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探員昨(26日)下午4時到屯門大欖涌一帶,展開一個針對非法藏有煙花炮竹的行動,並成功拘捕一名37歲男子,於其租用貨櫃箱內檢獲58箱煙花,當中煙花種類包括龍吐珠、擦炮及炮仗等,總重約800公斤,市值約100萬港元。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阻止該批煙花流入市場。該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並於2月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藉此機會,再次呼籲市民,在慶祝節日期間切勿購買或使用非法煙花炮竹。此類物品極易引致火災或其他嚴重事故,對個人及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根據香港《危險品條例》第295章第7條,非法藏有煙花炮竹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此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14)條,任何人燃放煙花導致危險或損害,最高可處罰款港幣2千元或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