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屯门货柜箱检58箱烟花市值100万元 37岁本地男落网

更新时间:15:09 2026-01-27 HKT
发布时间:15:09 2026-01-27 HKT

临近农历新年,本港不少地区均有非法放烟花活动,警方经情报收集后,于昨日(26日)掩至屯门突击搜查一货柜箱,检获58箱烟花,总重约800公斤,市值约100万港元。行动中拘捕一名37岁涉案男子,警方相信已成功阻截大批烟花流入市面。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并检获58箱烟花,总重约800公斤,市值约100万港元。刘汉权摄
警方拘捕一名男子,并检获58箱烟花,总重约800公斤,市值约100万港元。刘汉权摄

新界北总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第2队高级督察郭文炜讲述案情时表示,鉴于每年新年前都有非法烟花交易活动,警方致力透过情报主导行动打击烟花炮竹相关罪行,并在烟花流入市面前予以截获,经过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后,探员昨(26日)下午4时到屯门大榄涌一带,展开一个针对非法藏有烟花炮竹的行动,并成功拘捕一名37岁男子,于其租用货柜箱内检获58箱烟花,当中烟花种类包括龙吐珠、擦炮及炮仗等,总重约800公斤,市值约100万港元。警方相信今次行动已成功阻止该批烟花流入市场。该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诉,并于2月12日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借此机会,再次呼吁市民,在庆祝节日期间切勿购买或使用非法烟花炮竹。此类物品极易引致火灾或其他严重事故,对个人及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根据香港《危险品条例》第295章第7条,非法藏有烟花炮竹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0万元及监禁12个月。此外,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14)条,任何人燃放烟花导致危险或损害,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千元或监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