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條例》即日起生效 警方夥勞福局落區宣傳

更新時間:21:03 2026-01-20 HKT
發佈時間:21:03 2026-01-20 HKT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1月20日)正式實施。為提高公眾對新法例的認識,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聯同勞工及福利局,安排宣傳車走訪新界北及荃灣社區宣傳。宣傳車上午於粉嶺站與市民會面,下午則移師荃灣千色匯附近繼續活動。宣傳車上設有互動遊戲區,讓市民透過輕鬆形式了解新法例的內容及強制舉報的責任。

活動期間,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兒童)李敬樂、荃灣區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羅少傑,及刑事支援科總警司余鎧均,向市民講解法例重點,包括哪些專業人員須履行強制舉報責任、「嚴重傷害」的定義、如何識別虐待兒童情況,以及舉報機制等。人員亦透過互動遊戲,加深市民對保護兒童重要性的認識。是次活動旨在提升社區對兒童保護的意識,鼓勵市民共同建立安全的成長環境。

新法例強制要求社會福利界、教育界及醫療衛生界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兒童受到嚴重傷害或面臨此實際風險時,必須盡快向社會福利署或警方舉報。如沒有合理辯解而未有作出舉報,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三個月。法例亦設有免責條款,保障真誠作出舉報的人士。

法例的原意並非為檢控或懲罰專業人員,而是以保護兒童為首要目標,透過建立有效的舉報機制,及早識別和介入虐待兒童個案,確保兒童得到適切的保護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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