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及荃灣餐廳連環遇竊 44歲男子旺角落網 疑為涉案餐廳前員工
更新時間:00:53 2025-11-05 HKT
發佈時間:00:53 2025-11-05 HKT
發佈時間:00:53 2025-11-05 HKT
警方周日(2日)上午接獲一間位於葵涌葵富路的餐廳報案,指懷疑遭人爆竊。人員接報到場,經點算後發現店內約1,500元現金不翼而飛。
葵涌分區特遣隊聯同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翻查閉路電視並深入調查,翌日(3日)於旺角區拘捕一名44歲姓胡本地男子,涉嫌「爆竊」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警方深入調查後相信,被捕男子與早前發生在尖沙咀漢口道及荃灣眾安街兩間餐廳的爆竊案有關。三宗案件合共損失約2,800元。據悉,該名男子曾是其中一間餐廳的前職員。
行動中,人員起回部分贓款。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監禁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