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及荃湾餐厅连环遇窃 44岁男子旺角落网 疑为涉案餐厅前员工

更新时间:00:53 2025-11-05 HKT
发布时间:00:53 2025-11-05 HKT

警方周日(2日)上午接获一间位于葵涌葵富路的餐厅报案,指怀疑遭人爆窃。人员接报到场,经点算后发现店内约1,500元现金不翼而飞。

葵涌分区特遣队联同葵青警区刑事部人员翻查闭路电视并深入调查,翌日(3日)于旺角区拘捕一名44岁姓胡本地男子,涉嫌「爆窃」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警方深入调查后相信,被捕男子与早前发生在尖沙咀汉口道及荃湾众安街两间餐厅的爆窃案有关。三宗案件合共损失约2,800元。据悉,该名男子曾是其中一间餐厅的前职员。

行动中,人员起回部分赃款。案件交由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跟进。

警方提醒,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条,「爆窃」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判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