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擊白牌車截2車 1內地男非網約車平台登記人涉「串謀詐騙」被捕

更新時間:16:44 2025-08-22 HKT
發佈時間:16:44 2025-08-22 HKT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昨(21日)進行打擊「白牌車」的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放蛇」由元朗至上水區,成功截獲兩部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一名49歲本地男子及一名39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其中內地男被揭發並非網約車平台的登記人,涉嫌「串謀詐騙」及「違反逗留條件」被捕,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其中一部被截獲白牌車。黃文威攝。
其中一部被截獲白牌車。黃文威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講述案情。黃文威攝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講述案情。黃文威攝

消息指,該名被捕內地男的私家車是他本人登記,但網約車平台帳戶則不是他本人名字登記,由於他持雙程證來港僅數日,並非本地居民,不能登記本地網約平台。被捕男為廣東省人,說流利廣東話,有人否認與任何人拆帳所得報酬,大埔重案組正跟進案件。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講述案情時表示,昨中午時分,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人員,在元朗區派員喬裝乘客到上水區,行動中截獲兩私家車,涉嫌非法載客取酬,涉及一名49歲本地男司機及一名39歲內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名內地男子更被發現並非網約車平台登記人,因此涉嫌「串謀詐騙」及「違反逗留條件」被捕,而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