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击白牌车截2车 1内地男非网约车平台登记人涉「串谋诈骗」被捕

更新时间:16:44 2025-08-22 HKT
发布时间:16:44 2025-08-22 HKT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于昨(21日)进行打击「白牌车」的行动,派员乔装乘客「放蛇」由元朗至上水区,成功截获两部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涉及一名49岁本地男子及一名39岁持双程证来港的内地男子,其中内地男被揭发并非网约车平台的登记人,涉嫌「串谋诈骗」及「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案件交由大埔警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其中一部被截获白牌车。黄文威摄。
其中一部被截获白牌车。黄文威摄。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讲述案情。黄文威摄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讲述案情。黄文威摄

消息指,该名被捕内地男的私家车是他本人登记,但网约车平台帐户则不是他本人名字登记,由于他持双程证来港仅数日,并非本地居民,不能登记本地网约平台。被捕男为广东省人,说流利广东话,有人否认与任何人拆帐所得报酬,大埔重案组正跟进案件。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主管高级督察张展鸿讲述案情时表示,昨中午时分,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人员,在元朗区派员乔装乘客到上水区,行动中截获两私家车,涉嫌非法载客取酬,涉及一名49岁本地男司机及一名39岁内地男司机,涉嫌「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内地男子更被发现并非网约车平台登记人,因此涉嫌「串谋诈骗」及「违反逗留条件」被捕,而涉案私家车亦被扣查作进一步检验。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二万五千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出行时应选择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关车辆的用途为非法载客取酬,有关车辆的第三者风险保险或会失效,一旦发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会失去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