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售貨員洗黑錢罪成 法庭批准加重刑罰判監48個月

更新時間:13:54 2025-06-18 HKT
發佈時間:13:54 2025-06-18 HKT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根據情報,發現有洗錢集團於2019年至2021年期間,安排傀儡開設大量傳統及數字銀行帳戶,用於清洗網上情緣騙案、網上投資騙案、電話騙案的騙款。 

警方就判刑會見傳媒 。
警方就判刑會見傳媒 。

警方調查後發現其中64個涉案戶口,分別屬於15名本地人士。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一共處理大約3億零4百萬港元的款項。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其後採取執法行動,拘捕15名本地戶口持有人,分別12男3女(23至63歲)。經徵詢法律意見後,2023年下旬起訴其中11名戶口持有人共26項「洗黑錢」罪。

至於本案的被告人(33歲),報稱售貨員,被落案起訴一項「洗黑錢」罪。涉嫌處理930萬的款項,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今日(18日)判刑。本案中,警方就「傀儡戶口」收取騙款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5的刑罰,被告人被判處48個月的監禁。

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的案件,會同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今日的案件為例,一名女子因為將戶口給其他人作清洗黑錢用途,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9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經有128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的時侯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1/8至 1/3 不等(3至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