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來港旅遊模型店買槍 「吊吊揈」持長短火搭港鐵惹恐慌 涉管有仿製槍械被捕

更新時間:14:43 2025-05-20 HKT
發佈時間:14:43 2025-05-20 HKT

一名內地男子於昨晨(19日)攜帶兩支分別一長一短的仿製槍支,在尖沙咀港鐵站乘車前往佐敦,其間兩支槍並無包裝遮掩嚇煞途人,有市民和目擊者慌忙報警。警方經調查後迅速鎖定疑人,於同日下午在佐敦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拘捕涉案男子,並在其所住賓館起出兩支槍,正追查其犯案動機。

被捕男子36歲,報稱無業。消息指他於案發前一日,即18日來港,並在九龍區售賣模型槍的店舖,購買涉案兩支「長短火」。翌日案發時,被捕男子帶着該兩支仿製槍械,亦沒有作軍人打扮,僅身穿一般便服,「吊吊揈」進入尖沙咀港鐵站乘車。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涉案槍支未曾使用過。

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崔炳熙講述案件表示,昨日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在早上6時40分一名男子在尖沙咀港鐵站內,持有疑似步槍及手槍的槍械,步行向車站內往荃灣方向的月台。警方接報後高度重視案件,翻查油尖警區內大量閉路電視影片,追捕該名男子,並發現涉案男子在佐敦站下車,往上海街方向逃去。

至同日下午約2時,油尖警區重案組探員經深入調查並透過「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該名男子的逃走路線,迅速於吳松街一帶拘捕該名36歲的中國籍男遊客。人員其後押解被捕人到其所住賓館搜查,檢獲案發時被捕人攜帶的兩支仿製槍械、彈匣、加壓氣和膠彈珠。被捕人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會將涉案的仿製槍械送往檢驗,以確定是否符合相關法例。

崔炳熙稱,警方現階段相信被捕人是單獨犯案,未有證據顯示他參與任何組織及有其他同黨,又或有計劃使用涉案武器進行襲擊。他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今次案件,直指被捕人在光天化日下,於公共交通工具和鬧市中攜帶沒有任何包裝的仿製槍械,令市民恐慌,危害公眾安寧。

警方針對今次涉案男子是一名遊客,亦提醒市民及在港遊客,必須遵守香港管有槍械及武器的相關法例。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任何人管有違禁物品或武器包括鐵蓮花或伸縮棍等武器,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