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来港旅游模型店买枪 「吊吊揈」持长短火搭港铁惹恐慌 涉管有仿制枪械被捕
发布时间:14:43 2025-05-20 HKT
一名内地男子于昨晨(19日)携带两支分别一长一短的仿制枪支,在尖沙咀港铁站乘车前往佐敦,其间两支枪并无包装遮掩吓煞途人,有市民和目击者慌忙报警。警方经调查后迅速锁定疑人,于同日下午在佐敦以涉嫌「管有仿制枪械」拘捕涉案男子,并在其所住宾馆起出两支枪,正追查其犯案动机。
被捕男子36岁,报称无业。消息指他于案发前一日,即18日来港,并在九龙区售卖模型枪的店舖,购买涉案两支「长短火」。翌日案发时,被捕男子带着该两支仿制枪械,亦没有作军人打扮,仅身穿一般便服,「吊吊揈」进入尖沙咀港铁站乘车。警方初步调查相信,涉案枪支未曾使用过。
油尖警区重案组第二队高级督察崔炳熙讲述案件表示,昨日警方接获市民报案,指在早上6时40分一名男子在尖沙咀港铁站内,持有疑似步枪及手枪的枪械,步行向车站内往荃湾方向的月台。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案件,翻查油尖警区内大量闭路电视影片,追捕该名男子,并发现涉案男子在佐敦站下车,往上海街方向逃去。
至同日下午约2时,油尖警区重案组探员经深入调查并透过「锐眼」计划下安装的闭路电视,成功锁定该名男子的逃走路线,迅速于吴松街一带拘捕该名36岁的中国籍男游客。人员其后押解被捕人到其所住宾馆搜查,检获案发时被捕人携带的两支仿制枪械、弹匣、加压气和胶弹珠。被捕人涉嫌「管有仿制枪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亦会将涉案的仿制枪械送往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例。
崔炳熙称,警方现阶段相信被捕人是单独犯案,未有证据显示他参与任何组织及有其他同党,又或有计划使用涉案武器进行袭击。他强调警方非常重视今次案件,直指被捕人在光天化日下,于公共交通工具和闹市中携带没有任何包装的仿制枪械,令市民恐慌,危害公众安宁。
警方针对今次涉案男子是一名游客,亦提醒市民及在港游客,必须遵守香港管有枪械及武器的相关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弹药条例》第20条,任何人管有仿制枪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2年。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条例》第4条,任何人管有违禁物品或武器包括铁莲花或伸缩棍等武器,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