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和證監會發表規管虛產交易及託管諮詢總結 兼就擴大發牌範圍諮詢市場
發佈時間:21:02 2025-12-24 HKT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證監會就有關規管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及託管服務提供者的立法建議作出諮詢總結,大部分回應者均明確支持將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納入發牌監管範圍,同時因應市場意見,當局同日就另外設立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及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市場諮詢。財庫局和證監會指出,將在考慮進一步諮詢所得的市場意見後,敲定立法建議,以期在 2026 年把相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大部分回應者明確支持新制度
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在今年8月完成,期間就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和虛擬資產託管服務提供者的擬議發牌制度分別收到來自來自市場參與者、行業組織等101份和93份意見書。大部分回應者均明確表示,支持將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納入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範圍下,認為這是促進香港數字資產生態圈穩健及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步。此外回應者亦普遍支持擬議的監管要求及實施安排的整體方向,包括證監會和金管局應獲賦予對提供者發牌並進行監督,並執行相關規例 的相關權力等。
按照總結,擬議的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將與《證券及期貨條例》下適用於傳統證券交易活動的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的制度基本一致。至於就虛擬資產託管服務提供者,擬議的發牌制度將會聚焦於管理與在香港保管客戶虛擬資產私鑰相關的風險,以應對虛擬資產託管的核心風險,加強客戶資產安全。
就設立擴大虛產發牌制度範圍諮詢市場
另外因應市場意見,將會經修訂的監管方案將有別於原先的建議,擬擴大發牌範圍至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和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
諮詢的新制度將遵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原則,並以證券市場上同類服務的監管制度(即4和9號牌照)為藍本,賦權證監會規管這些服務提供者,並訂立相關標準。換言之,擬議新制度下,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服務提供者和虛擬資產管理服務提供者須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且還要遵守4和9號牌要求下,包括財政資源、需符合《打擊洗錢條例》 的條例等規管要求。
財庫局和證監會:新制有助構建虛產生態圈和確保領先地位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建議的發牌制度在促進巿場發展、管理風險及保障投資者之間穩慎地取得平衡,有助實現我們構建值得信賴及可持續數字資產生態圈的願景,從而打造香港為數字資產創新的全球中心。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本港正透過構建可信、具競爭力及可持續的生態圈,確保香港在數字資產市場發展中繼續處於全球領先地位。
李惟宏:有助行業正面發展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表示,隨著本港數字資產各項服務者的業務開始成熟,將他們納入至監管之下,相信此舉對本港的數字資產產業發展而言是正面。他續指,現時業界都仍希望當局可以在更新牌照、增加幣種多元化等方面,可加快發展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