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和证监会发表规管虚产交易及托管咨询总结 兼就扩大发牌范围咨询市场

更新时间:21:02 2025-12-24 HKT
发布时间:21:02 2025-12-24 HKT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证监会就有关规管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及托管服务提供者的立法建议作出咨询总结,大部分回应者均明确支持将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纳入发牌监管范围,同时因应市场意见,当局同日就另外设立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市场咨询。财库局和证监会指出,将在考虑进一步咨询所得的市场意见后,敲定立法建议,以期在 2026 年把相关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大部分回应者明确支持新制度

为期两个月的公众咨询在今年8月完成,期间就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的拟议发牌制度分别收到来自来自市场参与者、行业组织等101份和93份意见书。大部分回应者均明确表示,支持将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纳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范围下,认为这是促进香港数字资产生态圈稳健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此外回应者亦普遍支持拟议的监管要求及实施安排的整体方向,包括证监会和金管局应获赋予对提供者发牌并进行监督,并执行相关规例 的相关权力等。 

按照总结,拟议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将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适用于传统证券交易活动的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的制度基本一致。至于就虚拟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拟议的发牌制度将会聚焦于管理与在香港保管客户虚拟资产私钥相关的风险,以应对虚拟资产托管的核心风险,加强客户资产安全。 

就设立扩大虚产发牌制度范围咨询市场 

另外因应市场意见,将会经修订的监管方案将有别于原先的建议,拟扩大发牌范围至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 

咨询的新制度将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原则,并以证券市场上同类服务的监管制度(即4和9号牌照)为蓝本,赋权证监会规管这些服务提供者,并订立相关标准。换言之,拟议新制度下,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和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须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且还要遵守4和9号牌要求下,包括财政资源、需符合《打击洗钱条例》 的条例等规管要求。

财库局和证监会:新制有助构建虚产生态圈和确保领先地位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建议的发牌制度在促进巿场发展、管理风险及保障投资者之间稳慎地取得平衡,有助实现我们构建值得信赖及可持续数字资产生态圈的愿景,从而打造香港为数字资产创新的全球中心。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本港正透过构建可信、具竞争力及可持续的生态圈,确保香港在数字资产市场发展中继续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李惟宏:有助行业正面发展

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李惟宏表示,随著本港数字资产各项服务者的业务开始成熟,将他们纳入至监管之下,相信此举对本港的数字资产产业发展而言是正面。他续指,现时业界都仍希望当局可以在更新牌照、增加币种多元化等方面,可加快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