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峰 - 建立亞洲的體育產業爭議解決體系 | 亞非正傳 之 以法興業

專欄
更新時間:02:00 2026-01-09 HKT
發佈時間:02:00 2026-01-09 HKT

  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Olympic Council of Asia)日前於泰國曼谷舉辦「體育仲裁區域研討會」,匯聚多個亞洲國家及地區的奧委會代表、體育管理人員及法律專家,集中討論體育仲裁與爭議解決在亞洲的未來發展。

  會上,一個問題反覆被提出:在體育產業日益專業化與國際化的今天,亞洲是否仍應長期依賴區外機制來處理區內的體育爭議?

現行制度的現實限制

  不少代表坦言,涉及選拔、紀律處分、參賽資格或跨境合約的重大體育爭議,最終往往仍須訴諸設於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機構。該制度成熟、國際認受性高,毋庸置疑。

  然而,對亞洲運動員而言,時差、語言及文化差異,加上高昂成本與較長處理時間,往往構成沉重負擔及不公的現象。對處於生涯關鍵期的運動員來說,程序延誤本身已可能影響其競技前途。

本地機制與區域缺口

  香港以外的亞洲區只有少數地域設有特別為處理體育爭議度身訂做的機制。根據國際法成立的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具備足夠的國際中立性與跨境執行力,與會者都認為有這些底氣的中心是非常適合解決有關國際體壇的爭議。

  會上逐漸形成共識:亞洲需要一個大家都能信任、具中立性與國際公信力,同時在成本與效率上更貼近區內實際需要的共同平台。

從亞洲自身經驗出發

  在研討會上,我分享了AALCO‑HKRAC的實踐經驗。選址在香港,中心成立於2021年,是以國際法和中立原則運作的國際爭議解決機構,並屬全球六個區域中心網絡之一,其中多個中心長期處理體育及相關商業爭議。中心為亞洲及世界提供一個額外、可靠且具國際視野的制度選項。

  時間,往往是體育爭議的關鍵

  體育爭議往往高度逼切,一宗選拔或資格爭議,若延誤數星期,已足以改變運動員的整個生涯。若爭議解決機制未能回應時間性,便難以真正體現體育公平。

建立屬於亞洲的制度自信

  體育講求公平、效率與尊重規則,爭議解決亦應如此。因此,亞洲應當而且必須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中立且具國際公信力的體育爭議解決平台。這不僅關乎亞洲體育的長遠發展,更是全球南方在國際體育治理中建立制度自信與話語權的重要一步。

陳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