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峰 - 建立亚洲的体育产业争议解决体系 | 亚非正传 之 以法兴业
发布时间:02:00 2026-01-09 HKT
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lympic Council of Asia)日前于泰国曼谷举办「体育仲裁区域研讨会」,汇聚多个亚洲国家及地区的奥委会代表、体育管理人员及法律专家,集中讨论体育仲裁与争议解决在亚洲的未来发展。
会上,一个问题反复被提出:在体育产业日益专业化与国际化的今天,亚洲是否仍应长期依赖区外机制来处理区内的体育争议?
现行制度的现实限制
不少代表坦言,涉及选拔、纪律处分、参赛资格或跨境合约的重大体育争议,最终往往仍须诉诸设于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机构。该制度成熟、国际认受性高,毋庸置疑。
然而,对亚洲运动员而言,时差、语言及文化差异,加上高昂成本与较长处理时间,往往构成沉重负担及不公的现象。对处于生涯关键期的运动员来说,程序延误本身已可能影响其竞技前途。
本地机制与区域缺口
香港以外的亚洲区只有少数地域设有特别为处理体育争议度身订做的机制。根据国际法成立的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具备足够的国际中立性与跨境执行力,与会者都认为有这些底气的中心是非常适合解决有关国际体坛的争议。
会上逐渐形成共识:亚洲需要一个大家都能信任、具中立性与国际公信力,同时在成本与效率上更贴近区内实际需要的共同平台。
从亚洲自身经验出发
在研讨会上,我分享了AALCO‑HKRAC的实践经验。选址在香港,中心成立于2021年,是以国际法和中立原则运作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并属全球六个区域中心网络之一,其中多个中心长期处理体育及相关商业争议。中心为亚洲及世界提供一个额外、可靠且具国际视野的制度选项。
时间,往往是体育争议的关键
体育争议往往高度逼切,一宗选拔或资格争议,若延误数星期,已足以改变运动员的整个生涯。若争议解决机制未能回应时间性,便难以真正体现体育公平。
建立属于亚洲的制度自信
体育讲求公平、效率与尊重规则,争议解决亦应如此。因此,亚洲应当而且必须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中立且具国际公信力的体育争议解决平台。这不仅关乎亚洲体育的长远发展,更是全球南方在国际体育治理中建立制度自信与话语权的重要一步。
陈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