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學生會4要員涉挪用130萬元被捕
發佈時間:03:00 2025-06-06 HKT

警方早前接報,指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財政帳目混亂,懷疑有人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前日拘捕3男1女,包括嶺大學生會前屆或現屆幹事,涉嫌簽發4張支票、挪用約130萬元,存入本地一學生組織及幹事的私人戶口,據悉有人用作吃喝玩樂及還卡數,又用來償還私人貸款及開設投資戶口炒股。警方呼籲大學學生會加強監管,以防同類事件重演。
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被捕的3男1女(21至24歲),消息稱,被捕4人包括「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警方昨午進入嶺大宿舍範圍搜查,消息稱,過程中探員檢獲涉案4張支票的支票簿。《星島》記者現場所見,探員帶走一名白衫男子及一袋證物。
警員搜宿舍取走一袋證物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歐陽德總督察表示,警方早前接報,指控屯門一間大學學生會財政帳目非常混亂,亦懷疑有學生會幹事非法挪用公款作私人用途,遂針對學生會戶口展開財富調查,發現該學生會為合法注冊社團,戶口發行支票需要兩名前幹事聯署才能兌現生效。
初步調查發現,有2名學生會前任幹事,涉嫌去年4月至今年4月期間,共簽發4張共值130萬元支票,其中一張40萬元存入一間學生組織,另外3張共值90萬元存入兩位分別21及22歲現任幹事的私人戶口,懷疑將公款用作私人用途。警方追蹤資金流向,發現部分資金被用作私人用途。
前日警方在北大嶼山、深水埗及屯門拘捕3男1女,他們報稱學生、店務員及文員等。其後警方搜查4人住所及相關處所,檢走電話、手提電腦、銀行文件、支票簿等。警方正考慮凍結當中兩名被捕人戶口。
警方強調高度關注案件,指學生會資金來源大多來自學生繳交的會費,再扣除一切必要行政開支後,款項理應用在學生身上,但4人作為曾經及聲稱現任幹事,他們需要保持高度誠信,將金錢服務學生。然而他們卻辜負學生信任,濫用職權中飽私囊,警方對此強烈譴責,呼籲大學學生會加強監管,以防同類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