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證人憶述無表明「好驚打針」
發佈時間:03:00 2025-05-22 HKT

元朗女醫生蔡淑梅2022年涉嫌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即俗稱「免針紙」,否認1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再聯同丈夫否認7項洗黑錢罪。電腦程式員及退休海關關員先後獲蔡淑梅發出免針紙,昨於區域法院供稱自己擔心注射疫苗會影響濕疹,引發副作用等,因此沒有注射疫苗,然而否認求診時曾表明「好驚,好唔想打針」。2人又各自否認推卸責任或杜撰供詞不利蔡淑梅,來換取免予起訴。
電腦程式員姚華昇昨供稱,2022年先後獲被告蔡淑梅簽發2張免針紙,在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盤問下,憶述案發時雖然父親、祖母均已注射疫苗,沒有不良反應,惟依然擔心會影響自己的濕疹以及引發可能由母親遺傳下來的心臟問題,因此在2022年2月到6月期間一直沒有注射疫苗,持續在家工作,也無法出入超市、餐廳等。姚華昇另提到當時懷孕妻子都「驚打咗會小產」,雖然政府有宣傳疫苗同樣適用於孕婦,但妻子「唔敢博」。
而退休海關關員曾耀昌則供稱患有肩周炎,右肩有瘤,當時未有接種疫苗,牙痛無法求醫,由於擔心接種疫苗有副作用,遂打算諮詢醫生意見。
見醫生過程僅約2至3分鐘
姚、曾2人在街頭道聽塗說,得悉「元朗蔡淑梅醫生」可簽發免針紙,遂分別在6月初求診。姚華昇回想會見蔡淑梅時自己「無話想要疫苗諮詢」,甫開口便交代自己有濕疹,母親心臟曾有雜音,擔心會遺傳自己,因此「驚打針」,蔡淑梅反覆再問「咁係咪即係驚打針?」姚華昇當時同意,其後蔡淑梅在電腦輸入資料約2分鐘後自己便可離開,其後獲簽發免針紙。約3個月後免針紙到期,姚華昇再求診過程相約。曾耀昌則如實披露病歷後諮詢對方意見,惟蔡淑梅不發一言沒有回應,沒有解釋疫苗副作用或給予意見,沒有查問病況或檢查,低頭寫下紀錄後便請他離去,其後獲發免針紙,過程為時約2至3分鐘。
辯方指2人曾稱「我真係好驚,好唔想打針」、「一諗起打針就瞓唔到食唔到,好驚好驚」,以及「真係好驚打疫苗,好唔想打⋯⋯驚到茶飯不思」,於是蔡淑梅認為2人有疫苗恐懼症才發出免針紙,2人一同否認。
姚、曾2人交代兩個月後,11月中下旬先後接獲警方來電,通話中警員要求2人到元朗警署報案室,蔡維邦指警方當時懷疑2人涉嫌串謀詐騙政府,要求協助錄取口供,姚華昇憶述當時「唔知發生乜嘢事」,而曾耀昌坦言當時「打咗個突」、「有少少擔心,覺得怪」。
姚華昇翌日下午3時許到警署,憶述警員曾索取其電話,惟不記得警員有否開啟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及拍照,也不記得警方當時就一宗串謀詐騙向他錄取口供,亦不記得警方曾向他發出被羈留人士通知書,須簽署文件確認自己已被拘留。姚華昇稱由3時許開始筆錄口供約2小時,不記得警員有否警誡。
辯方指姚華昇完成第一份口供後,隨即錄取另一份無損權益口供。姚華昇憶述警員沒有提問要求自己回答,只是將第一份筆錄口供輸入電腦再打印出來,要求他確認內容相約並簽署,沒有解釋過何謂無損權益口供,當時「唔知發生乜嘢事」、「唔知道會唔會起訴我」,但自己沒有擔心,時至今年才知悉需要出庭作證。辯方質疑警方要求姚華昇作供不利蔡淑梅才可免予起訴,因此姚華昇杜撰供詞,姚華昇否認。
曾耀昌則於12月7日應邀到元朗警署,獲發羈留人士通知書,警方同樣先筆錄口供,再以電腦列印成另一份無損權益口供。蔡維邦指曾耀昌知道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後,或許可以擔任控方證人以免被控,曾耀昌回想對當時印象模糊,惟否認因此向蔡淑梅推卸責任。
案件編號:DCCC 2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