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低價出租連車位 放租人:無擔心過
發佈時間:03:00 2025-05-21 HKT

北區上水圍驚現全新「寮屋」低價出租,近日有疑似業主在社交平台招租,聲稱300呎「全新未住過」的平房連車位月租僅5400元。記者佯裝客人問價,獲對方提供內部影片,可見單位雖小但設獨立廚房及洗手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新寮屋區」由多組組合屋及貨櫃組成。放租者聲稱「無擔心過」地政總署查檢,更指部分單位已出租多年。事實上,過去屢有寮屋違規,過去3年地政總署採取847次執管行動,以元朗、屯門及北區最多。有城市規劃師提醒市民,若租用違例寮屋會被檢控,或被沒收財物,強調「並非無法可管」,只看當局的執法力度。
有疑似業主早在1月底於社交平台發文,稱放租上水圍一間「全新未住過」的300呎平房,月租5200元,另有車位可額外租用。上星期,該平房降價20%,連車位月租僅5400元。本報記者佯裝客人查詢,獲對方傳來一段屋內影片,只見單位「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一廳一房外,設有獨立廚房及乾濕分離洗手間。對方標榜該處「勝在全新」,屋外有近150呎活動空間,且交通便利,步行5分鐘可到達小巴站,騎單車約10分鐘即到上水港鐵站,惟也坦承鄰近貨倉,日間較嘈吵。
須熟人介紹 有幾間租出多年
租用及買賣寮屋存有風險,但放租者毫不避諱違法風險,直言「無擔心過」地政總署查檢,聲稱「Check(查)不到的」,更自爆「有幾間(平房)已租出多年」。記者擔心被鄰近村民告發,他籲記者放心,稱「地方文化及智慧,你懂的」,似暗示此類租賃「有門路」。
記者前往實地視察,該「新寮屋區」鄰近一村落,附近有汽車修理廠,經小路沿河向下行,經過約50米鐵皮屋群及農地才能抵達。據目測,該區由11組組合屋及貨櫃組成,平房以鐵質隔熱板搭建,環境隱蔽卻「別有洞天」,有1個蓮花池,另有3個水池分別飼養大型鯉魚及烏龜,更有單位的室內飼養金剛鸚鵡。
環境隱蔽 內建魚池龜池
有鄰近居民向記者透露,該批「新寮屋」近1至2年才搭建,必須經「熟人」介紹方可租用,「經常有人出入,很多人租。」另有長者村民稱,不知該處有樓出租,但附近另有鐵皮屋正物色租客,鄰近的村落亦有單位放租,「你要租的話,我可以幫你馬上打給屋主。」
過去屢有寮屋被佔用或改建,地政總署於2022年至2024年就政府土地上已登記寮屋違規採取847次行動,其中以元朗、屯門及北區為最多。以元朗區為例,去年有人利用區內已批租農地上的已登記寮屋,及荒廢多年的豬欄等改建劏房,再低價出租予南亞裔人士圖利。
區議會文件指,有關當局曾於去年7月及8月接獲投訴,派員實地視察並無發現,惟部分涉事地段上的構築物與寮屋登記紀錄不符,遂向相關人士發警告信,有關構築物已在限期內糾正所有違規事項。元朗地政處將在有關地點進行不定時巡邏,以防止上述地點出現違規情況。
根據現行寮屋管制政策,政府於1982年對在政府土地和已批租農地上非法搭建的寮屋進行「全港寮屋管制凍結登記」,記錄寮屋的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及用途,作為寮屋管制政策的基線;「已登記寮屋」會獲編配寮屋登記編號,若構築物的位置、尺寸、建築物料及用途與登記紀錄相同,便可獲容忍「暫准存在」,直至該已登記寮屋自然流失(如構築物無人佔用或不再存在)而被取締,或涉及地政總署因應發展、改善環境或基於安全原因而採取清拆行動。
城市規劃師吳永輝指,《城市規劃條例》管制土地用途及違例發展,規劃署可以跟進及進行檢控,「並非無例可管,只是看政府是否執法 。」他指,若然佔用人出租並非合法建設的居所,有關部門要釐清租客是否被騙承租,抑或明知故犯而低價租用,串同佔用政府土地;出售非法興建的寮屋,或涉及對買家的欺騙行為,「如果有地產經紀參與,經紀亦有可能違例。」
非無例可管 視乎執法否
地政總署回覆指,「已登記寮屋」不代表授予任何人佔用土地的法律權利,而寮屋在性質上仍屬非法或違反地契,無合法業權或權益。署方續指,寮屋不得擴大、加建,或以未經登記的材料改建,而非住用的寮屋亦不得用作住用用途(已根據2018年「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成功登記作居住用途的已登記寮屋除外),否則地政總署會按照寮屋管制政策進行執管,包括取消寮屋登記編號、清拆位於政府土地上的違規構築物,或就私人土地上的個案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吳永輝提醒市民不要租用違例發展的寮屋,以免佔用人遭檢控時,蒙受涉事樓房被圍封而沒收該處所有資產的損失,「即使租客是無辜的,將來或要等法庭完成檢控,才可取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