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四號船員警誡下船上人數亦拒答

星島日報-港聞
更新時間:03:00 2025-05-0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5-08 HKT

  120多名港燈員工及親友於2012年的國慶日晚上,登船出海觀賞煙花後,乘搭的「南丫四號」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沉沒,數分鐘內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研訊昨續審,時任「南丫四號」船員警誡下拒絕回答雷達是否正常運作等問題。倖存者在證人供詞中憶述,「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後聽到一聲巨響,隨即目睹「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有份協助救人的倖存者亦提及,當時將兒女送上救生艇後曾折返尋找妻子,期間目睹兩男女需要協助,即將他們帶到救生艇旁及提供救生衣。
時任「南丫四號」輪機員梁沛生在供詞表示,當晚開船後在駕駛室目睹港九小輪「海泰號」迎面衝向「南丫四號」,並撞上船隻的左後船身。他當時被撞倒在地致右手受傷,爬起身後走向機房檢查機器,惟發現機房已嚴重入水,水位差不多一呎深。他見不斷有水湧入機房,隨即離開並大叫「着救生衣呀,隻船沉」。其後梁涉誤殺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下拒絕回答大部分問題,包括當日船隻速度、船上人數、雷達是否正常運作、船隻損毀情況、有否在撞船後指引乘客有關逃生的資訊等。
倖存者指船員從未講解逃生路線
  倖存者盧麗顏在書面供詞憶述,事發當日晚上8時許,她與丈夫劉鑑波及朋友司徒佩華坐在「南丫四號」上層甲板層船艙左舷,盧透過船窗看見「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其後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盧目睹「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南丫四號」隨即下沉。盧因兩船相撞的衝擊力倒地,期間目睹「坐在後面的乘客,被倒下的座椅壓着」,及聽見船長向乘客道歉。
  盧麗顏指上船時,沒有任何船員向乘客介紹逃生路線及講解逃生工具等,盧亦不知道救生衣存放的位置。
  海難事故中協助救人的倖存者李明新在證人供詞透露,事故發生時他手抱2歲兒子在上甲板層船艙左舷的座位,並因衝擊力跌倒在地。他隨即聽到船員大喊坐好及船隻下沉,李為兒子穿上救生衣後,海水開始湧入船隻。救援人員到達後,他將兒子送上救生艇,並游返船艙尋妻及救人,期間他發現一名面朝大海、背朝天漂浮的女子,即將她救起並帶她到救生船旁,惟李描述該名女子已沒有生命跡象。他繼續在海上游欲尋找妻子時,發現一名正在求救的男子,並將救生衣遞給該名男子,他獲救後被告知其妻子安全。
工程師聞巨響後遭大量物件壓着
  任職港燈工程師的倖存者陳永亨在供詞中回憶,當晚「南丫四號」航行約5分鐘後,陳感受到巨大的撞擊,即與妻子走入甲板層船艙取救生衣。惟「南丫四號」迅速下沉,陳「聽見一聲爆炸巨響」後突然眼前一黑,隨即遭大量物件壓着,陳不斷用力推開壓着他的物品,並發現整個船艙已垂直沉入海裏。陳當時完全被困在船艙內,惟未致於完全淹沒在水裏,尚可呼吸,期間聽到船長向乘客道歉。隨後,救援人員擊碎船窗將陳拯救出來,陳目睹船隻再次下沉,陳獲救後被告知家人全部安全。
  案件今料將傳召家屬趙炳全作供。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