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筒灼男友下體傷人罪成 女經紀判囚3年5個月

港聞
更新時間:16:39 2020-11-02 HKT
發佈時間:16:19 2020-11-02 HKT
32歲男子前年疑因性事及置業問題,多番遭初戀女友虐待,包括遭她用鐵凳打頭及用風筒灼傷下體等,女被告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傷人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5個月。

39歲女被告麥凱晴,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某大廈五度襲擊及傷害男子X,其中4項蓄意傷人罪罪成,另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因事主未能指出確實的遇襲事件而脫罪。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