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涉欺詐罪 控方呈死亡證副本官下令銷案

港聞
更新時間:15:56 2020-10-06 HKT
發佈時間:15:53 2020-10-06 HKT
尖沙嘴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於2015年被廉署落案起訴3項欺詐罪,他在保釋候訊期間前往內地,卻被當局扣押,更在接受審訊期間遭到酷刑逼供致死。區域法院今收到由控方呈交劉的死亡證副本,法官郭偉健下令欺詐罪案件結束,並撤銷對劉的拘捕令及發還其10萬港元保釋金。

控方向法庭呈交由內地當局發出的死亡證書的副本,證明劉希泳於2017年3月19日在吉林省延吉市過身。控方認為,劉當年合法前往內地,惟因在內地被扣押未能返港,缺席香港法庭的聆訊亦非自願,故不能視其棄保潛逃,亦不打算申請充公其保釋金。郭官終下令銷案及拘捕令,並發還其擔保金。

劉希泳於2015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於2010年2月2日至4月14日期間,三度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表示,他所借的3筆分別2000萬港元、8000萬港元和1億港元款項,只會用作翻新酒店,而相關款項會支付予一間建築設計公司。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