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庭只批准兩大狀獲訟費 競委會提上訴被駁回
更新時間:14:21 2020-07-30 HKT
發佈時間:17:15 2020-07-28 HKT
發佈時間:17:15 2020-07-28 HKT


競委會在申請中強調,本案是新《競爭條例》立例後,首中搬上審裁處的案件,三位代表大律師缺一不可,冀法庭考慮。林官認為上述理由不足以合理化在14天後申請上訴,駁回申請。
另外競委會亦不滿其中三間承建商罰款過輕,正申請上訴,三間被競爭事務委員會不滿罰款過輕的承建商分別是,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大道建築公司,和百達建築工程公司。三位被判罰款670,000元,420,000元和$740,000元。
法庭記者:蕭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