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提高延長產假薪酬上限 據悉增至8萬元
更新時間:21:49 2020-06-12 HKT
發佈時間:21:32 2020-06-12 HKT
發佈時間:21:32 2020-06-12 HKT


林鄭月娥稱,知悉部份立法會議員、勞工和婦女團體,向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提出兩個訴求,一是提高由政府支付的額外4星期產假的薪酬上限,讓較高薪的婦女可全額受惠;二是盡快落實14周產假的措施,而非原定的明年年底才生效。林鄭月娥稱,已同意羅致光應作出正面回應,讓更多準媽媽可以享有延長產假,陪伴她們的初生嬰兒,和更好地恢復體力。
林鄭月娥在《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延長產假,由10星期增加到14星期,並由政府承擔額外4星期產假的薪酬,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其女性僱員支付的額外薪酬,以36,822元為上限。
本報獲悉,政府承擔增加4星期產假薪酬的額外開支,為女僱員的五分之四薪酬,每人津貼額將增至8萬元,増幅近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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