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改議事規則覆核案 黃仁龍:大會與委員會法定人數看齊屬僵化
更新時間:17:04 2019-05-09 HKT
發佈時間:16:47 2019-05-09 HKT
發佈時間:16:47 2019-05-09 HKT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黃仁龍,代表律政司司長以介入訴訟人身份陳辭。他強調《基本法》草委清楚了解立法會委員會制度,只有立法會全體會議(大會)的法定人數在憲法上不容改變,其他委員會會議則由立法會行使自主權,制定議事規則決定。若兩個會議的法定人數必須維持一致,將破壞委員會制度設立原意,妨礙立法會最有效行使其職能。
法官聽罷與訟各方陳辭,押後頒布裁決。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2:30
更新時間1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