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聶德權:奏唱國歌屬議員宣誓儀式
更新時間:17:38 2019-01-09 HKT
發佈時間:16:46 2019-01-09 HKT
發佈時間:16:46 2019-01-09 HKT


聶德權認為,候任立法會議員參選時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宣誓儀式加入奏唱國歌是好正常、一點也不奇怪的事。出席並參與奏唱國歌場合,應該莊重肅立,但只是指引性條文,不帶罰則,但如果公開故意地侮辱國歌,則會觸犯條例。
至於缺席奏唱國歌會否被取消議員資格或犯刑事法,聶德權指視乎每一宗個案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例如有否預先利用缺席表達某些政治理念。聶德權指,立法會議員監誓人會按《宣誓及聲明條例》、《基本法》104條、法庭判詞判斷是否侮辱國歌,本身會有機制去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