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非禮】李家超:案情較簡單無需與內地合作搜證
更新時間:18:14 2019-01-08 HKT
發佈時間:18:02 2019-01-08 HKT
發佈時間:18:02 2019-01-08 HKT


李家超強調,內地口岸區案件屬內地法律管理,由內地執法部門處理。當局已與內地部門溝通,任何部門要執法,都必須先由當事人提供資料及口供,因此香港警方建議當事人向內地單位報案。
李家超解釋,今次的案情比較簡單,相信現階段不需要透過協作機制向內地合作搜證。
李家超又回應《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懷疑應馬來西亞要求,監控該報的駐港記者,他表示不會評論報道內容,但保證只有香港警方能夠在本港行使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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