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 林倫慶:我見人掟我又跟住掟

港聞
更新時間:12:52 2018-04-11 HKT
發佈時間:12:53 2018-04-11 HKT
前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騷亂案在高院續審,其中遭控三項暴動罪的被告林倫慶於警誡下稱「我見人地執石頭掟我又跟住掟」,今庭上播放他的錄影會面,指當晚有人站著圍觀,有人在馬路上將膠樽和木板掟向警方,而他也承認自己有份掟。



林倫慶表示,在2016年2月8日晚與朋友在旺角逛街,他指當晚朗豪坊附近有小販擺賣,亦有警察巡邏,之後看見小販、警察站在一起,他也上前看看發生什麼事。他之後隨人群行出亞皆老街,有人站著圍觀,有人在馬路上「掟野」、「有咩就掟咩」,包括將膠樽和木板掟向警方。



林又說:「我行上前面,執起野,但唔記得係咩,隨手執咩就執咩,之後掟,好似係樽,唔記得啦!」他解釋當時行為皆因「人掟我又掟」,強調沒有任何指示和利益,他估計自己掟了5分鐘,但沒有掟傷其他人。



5分鐘後他到了旺角山東街戲院,該處也有人聚集掟樽、磚頭,亦有火種,他當時站在人群中,面向警方。



法庭記者:潘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