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酒駕案著西裝到庭 判160小時服務令及停牌

港聞
更新時間:14:51 2018-04-06 HKT
發佈時間:14:52 2018-04-06 HKT
梁漢文於今年‪1月23日‬駕駛車輛於花園道失控撞欄,警方到場後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驗出體內酒精濃度超標,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酒駕兩項罪名,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罰款1,500元及須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香淑嫻裁判官指,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內容正面。

大批記者於法院門外等候,梁身穿黑西裝到庭。

梁被控於2018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醉駕,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發現,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的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以及在相同地點不小心駕駛。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4:16

更新時間: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