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水晶巴士公司 無牌經營食肆罰款
更新時間:03:31 2018-12-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8-12-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8-12-12 HKT

(星島日報報道)全港首創、以同時向乘客提供米芝蓮美食和娛樂設備為賣點的觀光水晶巴士公司,被指去年十月在旅遊巴內非法向客戶提供食物,涉案的「水晶巴士控股有限公司」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無牌經營食肆。暫委裁判官莫子聰不接納被告公司以不諳有關法例作抗辯理由,判罰款一千元。公司主席散庭後表示對裁決感失望,認為政府雖「口口聲聲」支持創新但現實仍有阻力,正研究今後會否申請所需牌照。
被告水晶巴士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洪家恒昨親到庭聽取裁決,承認沒有向食環署申領食肆牌照,但向乘客送贈食物僅是一項商業策略,公司並沒有經營食物業務。莫官指,根據食物業規例,經營食物業包括「運送」和「貯存」食物,本案確實有處理食物的情況,因此判被告罪成。辯方求情表示,公司沒有清楚參考法律意見才導致事件發生,今後會研究申請相關牌照。
莫官在判辭綜合食環署「放蛇」職員的供詞,指去年十月十二日涉案的雙層「水晶巴士」共接載八名觀光乘客。約下午三時巴士停泊在旺角洗衣街,巴士職員從另一輛輕型貨車中搬運二個大塑膠盒和鐵盤給巴士,盒內裝有熟食點心。巴士之後駛至青嶼幹線觀景臺,前往途中有職員分發點心給乘客享用,扺埗後職員在觀景臺卸下垃圾。
五時許旅遊巴回到尖沙嘴廣東道結束當日行程,隨即獲食環署職員上車徹查,並發現車上有餐具、曾用作承載點心的鐵盤和存放食物的櫃。洪散庭後表示當日其中兩名客人是食環署「放蛇」職員。
洪在庭外亦向記者反映早前就領牌一事曾向食環署查詢,食環署當時回應指觀光巴士沒有「固定地址」所以不屬食環署的管轄範圍。根據其官方網站,「水晶巴士」接載乘客遊覽香港景點同時提供米芝蓮點心餐,收費每位二百五十元或三百八十元。
案件編號 :觀塘傳票 五一八五——二〇一八。
被告水晶巴士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洪家恒昨親到庭聽取裁決,承認沒有向食環署申領食肆牌照,但向乘客送贈食物僅是一項商業策略,公司並沒有經營食物業務。莫官指,根據食物業規例,經營食物業包括「運送」和「貯存」食物,本案確實有處理食物的情況,因此判被告罪成。辯方求情表示,公司沒有清楚參考法律意見才導致事件發生,今後會研究申請相關牌照。
莫官在判辭綜合食環署「放蛇」職員的供詞,指去年十月十二日涉案的雙層「水晶巴士」共接載八名觀光乘客。約下午三時巴士停泊在旺角洗衣街,巴士職員從另一輛輕型貨車中搬運二個大塑膠盒和鐵盤給巴士,盒內裝有熟食點心。巴士之後駛至青嶼幹線觀景臺,前往途中有職員分發點心給乘客享用,扺埗後職員在觀景臺卸下垃圾。
五時許旅遊巴回到尖沙嘴廣東道結束當日行程,隨即獲食環署職員上車徹查,並發現車上有餐具、曾用作承載點心的鐵盤和存放食物的櫃。洪散庭後表示當日其中兩名客人是食環署「放蛇」職員。
洪在庭外亦向記者反映早前就領牌一事曾向食環署查詢,食環署當時回應指觀光巴士沒有「固定地址」所以不屬食環署的管轄範圍。根據其官方網站,「水晶巴士」接載乘客遊覽香港景點同時提供米芝蓮點心餐,收費每位二百五十元或三百八十元。
案件編號 :觀塘傳票 五一八五——二〇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