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香港前副董事涉受賄150萬元 被廉署起訴
更新時間:16:07 2017-03-29 HKT
發佈時間:16:05 2017-03-29 HKT
發佈時間:16:05 2017-03-29 HKT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外國投資銀行前副董事,控告他涉嫌串謀使自己收受共約150萬元賄款,以管理一名客戶在該銀行的投資組合。將於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為39歲涂冰,是瑞士銀行香港分行(瑞銀香港)前副董事,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07年5月1日至08年11月10日期間,與一名客戶串謀使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賄款,作為管理該客戶在瑞銀香港的投資組合的報酬。被告涉嫌收受的賄款是以他在管理該客戶持有的瑞銀香港投資帳戶過程中,經她賺取的總投資收益按20%比率作計算。有關賄款據報達到約150萬元。
被告於案發時是瑞銀香港全球財富管理及商業銀行業務副董事,負責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被告為39歲涂冰,是瑞士銀行香港分行(瑞銀香港)前副董事,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07年5月1日至08年11月10日期間,與一名客戶串謀使被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賄款,作為管理該客戶在瑞銀香港的投資組合的報酬。被告涉嫌收受的賄款是以他在管理該客戶持有的瑞銀香港投資帳戶過程中,經她賺取的總投資收益按20%比率作計算。有關賄款據報達到約150萬元。
被告於案發時是瑞銀香港全球財富管理及商業銀行業務副董事,負責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