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老闆谷卓恒紅色通緝令曝光 國際刑警228發出可凍結銀行戶口

港聞
更新時間:06:47 2017-03-10 HKT
發佈時間:06:41 2017-03-10 HKT
本報周四率先披露《成報》老闆谷卓恒涉非法吸取存款,遭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展開全球追緝,新華社昨作出報道證實此事。網媒《巴士的報》取得該紅色通緝令的文本(見圖),顯示通緝令是於2月28日發出,全球警方可於該日起在國際刑警的內部通訊中,知道谷卓恒已成為全球通緝犯。消息稱,由於谷卓恒牽涉非法集資,有關款項涉嫌屬於從犯罪得來的金錢(俗稱「黑錢」),全球執法機關有權應要求,向法庭申請「凍結」其個人名下或所操控公司在全球所有銀行戶口內的存款及資產物業。
國際刑警今年2月28日發出對谷卓恒的紅色通緝令,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為期5年,並註明谷卓恒觸犯的是中國刑法176章「非法吸納公眾款項」,屬於詐騙罪行,有關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年。國際刑警的通緝令附有谷卓恒相片,並列出他的個人資料及身體特徵,包括姓名GU Zhuoheng,別名為GU Jianhong、頭髮黑色、黑眼球,以及身分證號碼及護照號碼等。
據新華社報道,2012年,谷卓恒與妻子沈威在深圳成立「美貸網」,吸引公眾在該網上平台存款,並以高達10%至20%的高息招徠投資者。由於投資者初時有穩定回報,投資額愈滾愈大,案發前「美貸網」吸金高達13.5億元人民幣。
報道指,2014年11月,「美貸網」投資者發現平台無法提款,當時谷卓恒為安撫投資者,更向部分投資者簽訂欠單。不過,欠單期滿後,投資者無法再聯絡谷。根據內地出入境記錄顯示,谷卓恒15年2月25日從內地出境以後,再無入境記錄。同年5月27日,谷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由於他一直在逃,深圳警方向公安部申請紅色通緝令,目前國際刑警組織已正式發出紅色通緝令,全球通緝谷卓恒。
有本港警隊總督察對本報透露,在國際通緝令下,警方若應要求調查涉及洗黑錢罪犯時,警方都會根據與銀行公會的協議,向全港銀行發出「No Consent Letter」,通知各銀行立即鎖定疑犯名下的戶口,禁止任何提款或存款。若遇上緊急情況,警方更可以「口頭」知會各銀行作出相應「封鎖戶口」採施,然後再盡快補上一份由警務處處長簽署的書面文件給銀行。假如有銀行容許已被知會的「禁動戶口」繼續進行交易,警方便有合理懷疑有關銀行涉及協助洗黑錢。
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對本報表示,當警方發出「no consent letter」,銀行會「封鎖」有關戶口,警方可進一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由律政司向高院「閉門」申請「凍結令」,律政司必須提供的證據能達至「合理懷疑」(resonable supicious),高院法官便會批出「凍結令」,警方依據該法庭簽發的「凍結令」,可即時阻撓疑犯提走所有「黑錢」潛逃。
余承章續解釋,有時警方初步調查疑犯涉及的黑錢有兩億元,但其名下的銀行戶口存款或其他投資本金總額超過兩億,警方都有權「全數凍結」,禁止疑犯使用分毫。當然被凍結的疑犯可以向法庭提出反對,要求「解凍」,但成功機會甚微。整個凍結令時限可延至疑犯正式被落案起訴至案件審結為止。
本報昨向律政司查詢有否應警方要求,向法庭申請凍結令,凍結谷卓恒名下一切財產,其發言人回覆表示不作評論。
此外,《成報》集團董事局主席谷卓恒,對報道指他已遭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事件,昨午回應指出,所有官方渠道均沒有相關資訊,故不會作評論。他並重申自己與「美貸網」業務無關。
谷亦反駁深圳坪山一幅土地,是以欺詐手段佔據,他指土地是在港循合法途徑交易,亦在土地的官司爭議中對方敗訴。他歡迎與不同政見者交流,希望自認利益被觸碰者能以合法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