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接納建議 法定最低工資由32.5元加至34.5元

港聞
更新時間:15:35 2017-01-18 HKT
發佈時間:14:05 2017-01-18 HKT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的每小時32.5元調升至每小時34.5元,增幅為2元或6.2%。

《2017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將於本星期五(20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月8日提交立法會。在立法會通過後,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5月1日(即本年的勞動節)實施。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感謝委員會主席翟紹唐,和全體委員辛勞及卓越的工作,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重要任務。

蕭偉強表示,政府已審慎考慮委員會的報告,並認為委員會已透過合理持平的討論,適當履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法定職能。他補充,法定最低工資自2011年5月1日實施以來,低薪僱員的收入持續得到改善。法定最低工資運作暢順,有賴社會各界的支持,我也十分感謝廣大僱主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