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頻食霸王餐並損壞信用卡機 澳籍男判緩刑18個月、罰款2千並賠償1.2萬元 50歲澳洲籍男子承認在港島及尖沙咀一帶食「霸王餐」,包括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的自助餐等,餐費共值逾2千元。澳洲男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付款而離去及刑事損壞等6罪,求情指他現時失業。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留意到被告早前已因同類事件被起訴,該案亦以罰款了事。考慮到案件嚴重性,以及被告持續地無付款,張官認為適合緩刑,最終判處監禁6星期,緩刑18個月,以及罰款2千元。張官另下令被告就涉案手機等賠償共逾1.2萬港元 港聞 7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