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認收114萬元給予優待 總督察何兆東判囚2年半 須交還全數賄款 曾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40歲總督察何兆東,夫婦2年間收受商人逾114萬元現金、名牌童裝及手袋等禮物,以在履行職務期間優待對方,包括中止調查對方涉襲擊案件及多次洩漏警隊內部調查資料。經認罪協商,何兆東早前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其妻何姸穎的教唆接受利益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時任上司求情指何兆東乃「罪惡剋星」,對犯案深感震驚。暫委法官韋漢熙今午在荃灣法院判處何兆東監禁30個月,須交還涉款114萬元。 港聞 5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