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涉要求家長銷毀貪污證據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脫罪 家長認罪判囚3月緩刑年半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前年安排男學生入讀中二時懷疑貪污,其後涉嫌相約家長於內地酒店碰面,要求銷毀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2人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涉案家長早前認罪,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助理校長則否認控罪受審,因離港前未曾向家長談及刪除訊息事宜,控方未能證明其在港犯案,被裁定罪脫。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判處涉案家長監禁3個月,緩刑18個月。 求情稱獲知報案後驚惶失措下刪Wh 港聞 3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