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黎智英判刑︱鄧炳強:判囚20年反映罪行嚴重性 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犯罪得益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八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9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判刑彰顯了法律正義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共20年判刑已經反映罪行嚴重性,亦會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其犯罪得益。 鄧炳強:判決彰顯正義和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鄧炳強表示 港聞 7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