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巴士安全帶|運輸署:理解市民疑慮 加強宣傳研更有效安全裝置 回應乘客「寧企不坐」 市民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最高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形容這個小的行為改變,就可以減低嚴重受傷風險70%、減低死亡風險40%。運輸署安全總監李艷芳今早(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法例推行的初期將以宣傳和教育為重,旨在讓市民逐步適應,並強調安裝及佩戴安全帶是保障市民寶貴的生命。 李艷芳表示,署方理解市民使用安全帶的疑慮,當中包括對安全帶清潔度、部分安 港聞 5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