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事主捲詐騙案需付保證金 台灣女子騙逾21萬元金條 獲准保釋11月再訊

更新時間:12:51 2025-09-18 HKT
發佈時間:12:51 2025-09-18 HKT

47歲台灣女子涉訛稱一名人士牽涉詐騙活動,要求對方買黃金作保證金,而騙取2條金條,總值逾21萬港元。該台灣女子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曾宗堯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3日,待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候訊、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更改住址24小時前須通知警署、每日到警署報到,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台灣籍被告黃淑慧,控罪書上無列出職業,她被控於2025年9月14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林敬沂涉及詐騙活動,並要求林敬沂購買黃金作保證金,而不誠實地取得林敬沂的2件金條重約200克並總值港幣210,302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林敬沂的財產。

案件編號:KCCC248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