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延長新股申請有效期 由半年擴至一年 措施推行3年
更新時間:16:50 2026-08-21 HKT
發佈時間:16:50 2026-08-21 HKT
發佈時間:16:50 2026-08-21 HKT
港交所(388)旗下聯交所宣布,將實施一項短期豁免,在符合一定條件及保障措施的情況下,合資格新上市申請的有效期由遞交上市申請表格日起計,由6個月延長至12個月。該短期豁免為期3年,由即日至2029年8月20日,聯交所指,將監察其實施情況及成效,並可在有需要及適當時檢討相關規定或進行公眾諮詢。
是次短期豁免將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包括現時申請狀態仍然生效的公司,即自動延長期限,以及提交或重新提交的新上市申請。
減輕企業更新文件負擔
聯交所指,短期豁免將為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並減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請的頻率和後續反覆更新文件及材料的負擔,讓他們可以集中精力保障申請材料及上市文件的質量。
聯交所:不損監管標準或投資者保障
聯交所強調,此項調整不會改變現行的監管標準或投資者保障,獲得延長有效期的申請人仍須遵守所有適用的《上市規則》,並提供完整及最新信息,包括最新業務及財務信息,以便監管機構能夠適當評估每宗申請,投資者能夠作出知情決定。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致力不斷提高香港上市機制的效率和競爭力,同時堅守嚴格的監管標準和保障公眾利益,在證監會的支持下,此次延長有效期是在聯交所與證監會於2024年10月推出的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基礎上更進一步,為申請人管理上市時間表提供更大靈活性,支持更加專注和高效的申請流程。
審批流程時間表作適當調整
聯交所表示,鑒於申請有效期已延長,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下的相關時間安排,將參考申請人及保薦人提供的最新進度及時間表作出適當調整。該所續指,在整個新上市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保薦人及其顧問應密切關注申請進度,及時向監管機構通報重大發展,並提交切實可行的時間表。聯交所指,保薦人在制定合理時間表時,須以適當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充分考慮監管機構審閱及完成評估所需的時間。

















